2012年1月16日 星期一

101年1月11日新聞稿 「 與民意接軌─我們要有感而透明的觀審」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新聞稿~
「與民意接軌─我們要有感而透明的觀審」
本次總統大選電視辯論會上,候選人不約而同提到人民參與司法的重要性,足見讓人民直接參與審判,儼然已是司法改革不可迴避的路。在這一個議題,司法院選擇最穩健、合憲的觀審制開啟人民參與審判的大門,檢察官協會樂觀其成。只是,依司法院公布的「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內容來看,將來實施觀審的案件,會有百分之七十以上是沒有被害人的小盤販毒案件,觀審員不僅表意不表決,在法官評議過程完全不能參與,人民期盼這種「無感」、「不透明」的觀審制嗎?
恐龍法官背離人民感情的判決引發白玫瑰運動,人民關注的焦點在於與庶民生活息息相關及具爭議性案件法官是如何做出判決?但是,依草案第五條規定,適用觀審判的案件,原則限於「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之罪之案件。」,以士林地檢署為例,過去三年來,以這個法定刑範圍起訴的案件,小盤販毒的案件就占了百分之七十左右,而這些案件絕大多數與被害人無關,人民的關注力相當有限,以觀審制度花費這麼多的司法資源,竟然都是在處理少毒品案件,司法院的草案內容顯然未貼近民意的需求。
其次,最關鍵的觀審員能否參與法官評議部分,草案仍排除,維持法官獨享,然而外界因無法得知法官形成心證的過程,一再質疑司法威信,關起這扇門,其透明度難免遭受外界批評,而影響人民參與審判的正面價值。故協會認為若要藉由觀審程序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心,應適時讓觀審員參與評議,陪著走完全部審判程序,才能讓觀審制度發揮極大效益。
檢察機關樂見觀審制度的推行,但也期待有一個人民有感、程序透明的觀審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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