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總長由行政院長提名國會同意任命
檢察總長職務由總統提名,國會同意後任命,是要彰顯檢察官行使職權,應跳脫行政體系的掌控,代表全體人民追訴犯罪,這是協會經過分區座談所形成的共識。
據聞朝野協商結果可能採由行政院長提名,國會同意後任命,如此,將嚴重損害檢察官職權應跳脫於行政權掌握之理想目標。
改革制度要有放眼未來的永久性,不應因眼前特殊事件而急躁出招,使改革的理想性格蕩然無存,本協會堅絕反對檢察總長由行政院長提名的方式。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The Prosecutors Association, ROC(Taiwan))於民國93年10月16日正式成立,並經內政部於同年11月19日以台內社字第930042529號核准立案,會員均為現任檢察官或曾任檢察官之人員,計400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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