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100年12月9日(星期五)
地 點:福華公務人力發展中心14樓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報到
8:30-9:00
致詞
9:00-9:10
主席及貴賓致詞
(曾部長、顏檢察長大和)
第一場
9:10-10:40
檢察官依法勘驗製作勘驗筆錄與傳聞法則-評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7335號判決、97年度台上字第2019號判決、97年度台上字第5061號判決
主持人:陳政務次長守煌 (法務部)
報告人:楊教授雲驊 (政治大學法學院)
與談人:蔡檢察官秋明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林律師春榮
意見交流
10:40-10:55
中場休息
第二場
10:55-12:25
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為被告利益再審之要件--評最高法院相關判決
主持人:朱主任檢察官楠 (最高法院檢察署)
報告人:陳教授運財 (東海大學法學院)
與談人:吳法官燦 (最高法院)
朱主任檢察官朝亮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高分院檢察署)
意見交流
12:25-14:00
午間休息& 檢協會會員大會
第三場
14:00-15:30
罪數判斷之檢討-以接續犯與集合犯為核心
主持人:林所長輝煌 (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
報告人:靳教授宗立 (輔仁大學法學院)
與談人:陳法官恒寬 (臺灣高等法院)
林檢察官勤綱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意見交流
15:30-15:45
中場休息
第四場
15:45-17:15
第二審具體上訴理由之審查
主持人:顏檢察長大和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報告人:蔡檢察官元仕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與談人:何教授賴傑 (政治大學法學院)
蔡法官新毅 (臺灣高等法院)
意見交流
閉幕
17:15-17:25
施理事長慶堂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