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5日 星期二

檢協會反對法組法第17條之2擴張司法事務官職權之修法

檢協會反對法組法第17條之2擴張司法事務官職權之修法 

檢協會反對法組法第17條之2擴張司法事務官職權之修法 法院組織法第17條之2修正案原排入本週五(18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進行一讀審查。本會理事長於上周五(11日)已向立委表達反對此修正案,不希望此案通通之意。本週委員會可望暫不審議,但本會仍密切關注此案進展狀況。

本會對於立委提此修正案,期期以為不可,而此亦為檢察體系內高度共識的看法。檢察官們提供本會許多反對本案之論點,本會將以此為基礎對外論述。

提案理由乃基於「提升裁判品質及效率,落實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益之意旨」之目的,但其法案內容反而是毀敗了審判核心、訴訟原理原則,甚至陷入違憲爭議,是走錯了方向,選錯了方法。

本會理事長及常務理事等將於明(16)日拜會司法院長官,表達檢察官之意見,並期在院、檢互相尊重協調下,能避免立法造成的災難。同時也會向法務部表達檢察官的意見,支持法務部全力擋下此不當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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