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6日 星期五

國際事務委員會99年第一次會議

一、時間:99年3月24日 14:30─16:30
二、地點:最高法院檢察署二樓會議室
三、出席人員姓名:國際事務委員陳文琪、黃謀信、黃元冠、黃玉婷、蘇佩鈺、周懷廉、林良蓉、郭銘禮、許祥珍、謝志明、廖先志
五、列席人員:秘書洪顥芸
六、主席:洪光煊 紀錄:洪顥芸

七、討論事項
(一) 98年年終會議決議執行情形?
1. 國際事務志工執行檢討。
結論:除上次會議決議的業務[1]外,另增加下列業務:
(1) 張貼我國司法訊息、本協會新聞稿(摘譯)及臺灣法制介紹等英文文章,交陳文琪彙編張貼美國紐約大學亞美所建立的臺灣專欄。
(2) 本協會網站建立後,上述文章並張貼英文網站。

2. 國際檢察官協會2010年論文競賽於4月1日截止送件,有意參加者請把握期限。

3. 國際檢察官協會2010年9月5日至9日荷蘭海牙第15屆年會推薦報告人。
結論:將在今年6月前決定報告人,請大家踴躍報名或推薦適當人選。

4. GPEN連繫事項。
結論:目前GPEN網站上的資料並不多,以投影片為主,系統架設尚未完備,請資訊處黃檢察官玉婷繼續連繫、追蹤。

5. 爭取主辦國際檢察官協會執行委員會會議、亞太及全球年會。
結論:
(1)積極爭取國際檢察官協會明年的亞太區年會,經費問題另向相關機關(構)申請補助。
(2)提請理事會決議通過後執行。

6. 建立本協會英文網站,擴大國際連線。
結論:
(1) 協會的網站目前是以部落格的方式營運,如要建立英文網站,必須先建構正式的網站,而架設網站的經費及後續的營運費用是否可尋求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或其他機關團體贊助,將建請理事會討論。
(2) 如架設英文網站後,網站的內容除基本的News、About Us和Links之外,亦可增加以下英文內容:
A. 取得法務部、司法院等機關授權,轉登其網站內(含中、英文網頁)的文章及重要資料。
B. 協會發佈的新聞稿摘要。
C. 重要司法新聞,例如新部長介紹、重大案件偵辦及國際司法互助消息等(可參考Taipei Times、Taiwan Post等英文報紙)。
D. 法務部指派出國留學檢察官所撰寫的英文報告。
E. 建立公共論壇,提供國際交流的平台。
F. 將會訊介紹本國法制的文章分類索引,方便搜尋。

7. 檢察官如至開發中國家擔任檢察專家,法務部有關帶職帶薪之配合規定。
結論:
(1) 洽詢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合作之可行性,因該會有額外的加給,可增加檢察官派駐的意願。
(2) 報請法務部同意檢察官帶職帶薪出國擔任檢察專家。
(3) (1)(2)完成後,再行公告,俾向國際檢察官協會推薦我國檢察專家人才庫。

8.6月7日至11日本協會組團訪問日本檢察機關及東京大學法科大學院。
結論:
(1)參訪主題:起訴狀一本主義、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國民裁判員制度、日本法學教育改革成效。
(2)報名至26日中午12時截止,請鼓勵檢察官踴躍報名。


(二) 紐約大學亞美所建立臺灣專欄相關協助事項
結論:由每月輪值之國際事務志工按月提供一篇有關臺灣司法新聞、本協會新聞稿或臺灣司法制度之英文摘譯文稿,除張貼未來建置完成之協會英文網站外,並提供陳文琪安排張貼在紐約大學亞美所臺灣專欄。


(三) 爭取主辦APEC/ACT研討會
結論:請廖先志先行瞭解該項研討會由本協會提出主辦申請之可行性後,再由本協會研議後續辦理事宜。


(四) 其他動議
以下非國際事務委員會業務範圍之建議,提供理監事會及其他委員會參考:
1.如建構正式網站後,為提升瀏覽率,最好的方式就是多舉辦活動,並將相關活動照片張貼在協會網站,增加會員點閱網站之興趣。
2.建議可舉辦國內、國外以檢察官及其眷屬為主的純粹旅遊團或郊遊活動,促進檢察官友誼。
3.可舉辦一些教授才藝的活動或講座,讓檢察官在公餘之暇,可輕鬆的學習其他才藝、新知。


八、散會

[1](1)為理事長或秘書長撰擬英文信函。
(2)瀏覽國際檢察官協會網站有關News, Documentation, Journal, Conference, Activities等部分,如有值得本協會參考或公告檢察官週知者,請以條列式摘譯轉知國際事務委員會及兩岸事務委員會召集人。
(3)依會訊編輯委員會召集人之意見,撰擬我國檢察官偵辦之特殊案件、我國檢察改革或舉辦國際研討會相關訊息之英文稿件,投稿國際檢察官協會Newsletter。
(4)國際事務委員會召集人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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