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0日 星期一

檢察官協會關於推動「檢察一體」法制化之說明

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關於推動「檢察一體」法制化之說明

壹、前言

從民國七十八年新竹地檢署高新武檢察官偵辦司法黃牛案,首席檢察官依據「檢察一體」原則,下紙條命其交出案件,輿論大肆撻伐,至九十三年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未經檢察長同意,逕行起訴前民進黨提名花蓮縣長候選人游盈隆乙案,衝撞「檢察一體」制度,再度引起社會矚目。十五年來,不斷有檢察官排拒、挑戰「檢察一體」制度,因而「檢察一體」究係內控案件品質防範檢察官濫權的機制,抑或干預辦案的手段之問題一再被討論。究其問題的癥結在於:檢察官的角色定位未獲釐清以及檢察體系內部上下信賴關係薄弱。

「檢察一體」問題爭論了十餘年,未獲解決,其複雜性之高,自不待言。在各界對檢察官角色定位及職權作風多所爭議之際,再掀「檢察一體」議題,是否會因「檢察一體」的內控自律機制不彰,引來更多行政外控或政治干預?是否又因強調「內部一體」,更形壓縮檢察官「獨立官廳」的自主空間?無論風波起自內部或來自外界,終將直接衝擊檢察官司法屬性及檢察體系運作。審度外在趨勢及對歷次「檢察一體」事件之省思,當今檢察體系的優勢何在?此際,若無法凝聚檢察官們的共識,不足以獲得外界的瞭解或認同;若無法審慎處理「檢察一體」問題而致檢察體系或崩散或喪失司法性,都會令人扼腕。

貳、維護檢察官的司法屬性,推動「檢察一體」法制化

本會於九十三年十二月六日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中,對於前述「檢察一體」之問題,反覆思辯。我們認為應在「維護檢察官的司法屬性」之前提下,推動「『檢察一體』法制化」,亦即:(1)「檢察一體」是檢察官司法性格下必要的設計;
(2)在不傷害檢察官司法屬性的前提下,應釐出合理的界限及運作方式;
(3)積極推動檢察一體陽光法案。

參、本會關於「檢察一體」之基本主張

1. 「檢察一體」是檢察官司法性格下必要的設計
檢察官與法官同屬司法官,分享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因偵查事務與司法權之運作關係密切,不同於一般行政事務,與行政官上命下從之官僚體制亦不相同。因此,法院裁判的錯誤或不當,循審級制度救濟;檢察官命令處分之錯誤或不當則賴上級之監督。故「檢察一體」乃因檢察官係對外獨立官廳屬性下的內部機制,有其存在的必要。

2. 「檢察一體」乃檢察體系之內控機制,其目的與功能在於:
(1)防止長官不當干預辦案;
(2)維持案件品質;
(3)避免個別認定之歧異,尋求對公益追求之一致性,以免讓人民無所適從;
(4)協同辦案,有效運用人力資源以打擊犯罪;
(5)防止檢察官濫用或誤用職權。

3. 「檢察一體」的內涵包括縱向的指揮監督及橫向的協同辦案,其運作的基本原則應是:
(1)檢察長之指揮監督應制度化、透明化,且可供檢視;
(2)檢察長之權責應相符;
(3)尊重首長之領導統御及維護檢察官之確信與獨立;
(4)發揮團隊精神,協同辦案。

肆、釐清問題,建立共識,才能劃定合理的運作界限及方式

「檢察一體」之運作,每因個人認知不同,時有「過之」或有「不及」。茲將理論上或實務上觸及的主要問題整理如下,希望您能表達您的看法或提供高見:

1.「檢察一體」是否即為「上命下從」?

2.法務行政與檢察權的關係?「檢察一體」是否僅適用於檢察業務?又何為檢察行政?何為檢察業務?(例如:辦案相關作業要點應由法務部或最高法院檢察署或高檢署訂定?法務部得否就特殊類型案件指示偵查作為或專組配置?……)

3.檢察長個案指揮監督權的範圍?檢察長對個案之指揮監督,是否包括:個案之指分、發動偵查、犯罪調查之方向及方式、犯罪事實之認定、法律之適用、起訴或不起訴、實行公訴、上訴或不上訴、聲請羈押或具保、聲請搜索票、核發通訊監察書、准駁停止執行或易科罰金及其他刑罰執行…等?

4.檢察官與檢察長意見不同時之處理方式?

5.檢察長之指揮監督權之行使如何接受檢視批評,以收權責相符之效?

6.檢察官的結案書類須經檢察長核閱,檢察長亦有權修改之,但檢察官在蒞庭時,卻不受長官指揮權之拘束,所謂「筆受拘束,口卻自由」 (The pen is bound, but speech is free.),是否使「檢察一體」理論不一致?

7.不同審級間如何建構其一體性?(刑事訴訟法或法院組織法應如何配合修正?)

8.如何設置專組辦案?如何調派不同審級或地檢署之檢察官共同辦案?

9.上級檢察署經常性的業務檢查與「檢察一體」與之關聯性?

10.「檢察一體」與檢察官之考核或評鑑機制之關聯性?

11.違反「檢察一體」之偵查作為或訴訟行為,其法律效力如何?將來是否應賦予何效果為當?應修正刑事訴訟法或法院組織法?

12.人民期待的「檢察一體」為何?

為求符合一般人合理的期待並劃定合理的運作界限及方式,必先釐清上開問題,始有制定規範法制化之可能。因此,本會將以問卷調查、小組討論等方式,廣徵意見、充分討論後,再研擬提出有關「檢察一體」的方案。

期盼您的參與及指教!

檢察官協會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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