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15日 星期二

檢協會拜會施部長並提三訴求

檢協會拜會施部長並提三訴求
 
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理事長陳文琪及常務理事劉家芳、監事施慶堂上午拜會法務部施部長,除恭賀新年之外,「檢協會」就其推動會務之宗旨─「維護檢察官司法獨立及建立職務威信」,向施部長提出下列三項訴求,施部長均予回應並允諾將逐步落實在具體施政上。

一、推動「檢察一體」陽光法案

施部長表示:檢察官與法官同屬司法官。檢察官之偵查事務與司法權之運作關係密切,不同於一般行政事務,與行政官上命下從之官僚體制亦不相同。「檢察一體」乃因檢察官係司法官屬性下的內部機制,有其存在的必要,以維持案件品質,避免個別認定之歧異,尋求對公益追求之一致性,並能以協同辦案方式,有效運用人力資源以打擊犯罪。「檢察一體」之目標即「對內一體,對外獨立」,包括檢察官及檢察首長都要有正確的認知,戮力維護對外檢察獨立。在釐清問題,建立共識後,劃定合理的運作界限及方式。

二、維護檢察官之尊嚴,建立檢察官之威信

施部長表示:檢察官要有熱情、理想及抱負,但行事也要有分寸及節制。檢察官除需自我提升辦案能力外,法務部也會在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案之修訂,維護檢察官的職權地位;並讓每位檢察官能發揮所長,建立合理升遷管道,營造一個健康、理性、不內耗的工作環境。

三、爭取並有效配置檢察人力及資源,講究縝密偵查方式,以有效追訴犯罪,實現社會正義

施部長表示:至後(96)年,將補充檢察官人數至1200人,並增加檢察事務官人數,使有更充裕之人力及輔助人力以從事犯罪追訴工作。檢察官應有「偵查」及「公訴」之歷練以助於案件之處理。此外,打擊犯罪專組應如何配置,應匯集檢察官共識後再進一步規劃。檢察官仍是偵查犯罪的主體,人民對此也有高度的期許;辦案要嚴密蒐證,謹慎行使強制處分權,指揮司法警察辦案但作為不要司法警察化。案件宜儘速確定,不應在上訴過程中耗費太多司法資源及社會成本,在研議刑事訴訟法修法關於上訴審部分應予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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