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3日 星期二

檢協會拜會施部長及吳檢察總長表達意見並建立共識

檢協會拜會施部長及吳檢察總長表達意見並建立共識 

本會代表16人於13日下午分別拜會最高法院檢察署吳檢察總長及法務部施部長,關於目前立法院審議中之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有關檢察總長任命等議題,提出多數檢察官之意見,表達協會之主張,希望尋求檢察總長及法務部之支持,形成最大共識,共同推動修法,落實改革主張。

本會對於相關議題之主張:
1.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為六年,不得連任。
2.明定法務部下設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高檢署以下各級檢察署檢察長及(主任)檢察官之人事事項。
3.「特偵組」應設於偵查第一線之地檢署,有效統合檢察及輔助人力,輔以充裕的支援與資源,形成辦案精銳團隊。

吳檢察總長對於相關議題之回應:
1.已瞭解多數檢察官對於檢察總長任命制度變革之主張,對此一重大變革,希望透過多方討論提出良好的規畫。
2.贊成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法制化,但其內容應如何規定,希望在法務部、檢察機關及檢察官之間再予討論。
3.特偵組法制化可解決辦案人力、經費之問題,但設置於何審級為當?應考慮運作順暢及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之規定。

施部長對於相關議題之回應:
1.制度運作良否關鍵在於人,所以新制度之設計應抽離特定人之考量;在檢察行政與檢察業務雙軌制下,應審慎設計權責相符之制度。
2.檢察總長有任期制是較理想的制度。
3.特偵組之設置,不要陷於審級的迷思,核心問題在於辦案能力與團隊。
4.本次法院組織法修法,對檢察體系是大衝擊,今日已瞭解多數檢察官之意見,將以此更進一步凝聚最大共識,落實於法案中。

沒有留言: